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时间:2019-10-31浏览:1190

7月25日,国新办举行《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发布会。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在会上介绍,70年来,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残疾人获得平等地位,享受应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的重大举措,残疾人事业由以救济为主的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领域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康复、教育、就业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发布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一系列政策文件和专项规划。成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国残联及地方各级残联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残疾人健康权利得到保障。颁布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发布《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注重康复专业人才培养,中国康复大学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残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权。颁布《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统筹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结合、不断融合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免费教育。

  残疾人就业创业权利依法保障。以建立劳动福利型残疾人事业为目标,完善法律法规、拓展就业渠道、完善服务体系。残疾人就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残疾人就业创业得到政策扶持。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广泛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创业稳步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按“普惠+特惠”原则,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残疾人基本生存权利。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布局并作为重点人群予以帮扶。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得到重视。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制定《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序推进。制定辅助器具补贴办法。

  基于残疾的歧视被依法禁止。《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反歧视原则。残疾人人身权利得到法律严格保护。

  关爱帮助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成为全社会共识。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和尊严,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形成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纳入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助残社会组织逐步壮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努力实现自身价值。

  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广泛开展。认真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义务,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积极推动国际残疾人事务发展。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2019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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